2025年4月发生在济南莱芜的裴某波杀害女友申某菊一案,该案已于12月2日迎来一审判决,裴某波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下是这起案件的详细经过和关键信息: 1. **精心伪装骗取信任**:2023年11月,做干洗店生意的申某菊与经常来店里的裴某波相识,裴某波对其展开猛烈追求。他刻意虚构个人背景,谎称自己是央企正式员工、丧偶且获百万抚恤金,还带着申某菊看了多套房子,营造出要在当地买房结婚定居的假象,成功打动了有过失败婚姻、渴望安稳的申某菊。之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裴某波住进申某菊租的房子,日常房租也由申某菊承担。
2. **诱骗透支信用卡并赖账**:2024年起,裴某波先后以停薪留职、银行卡被封等理由博取同情,又以工地上需周转发工资、买料为由,获得申某菊同意使用其信用卡,分多笔透支消费总计约7万元,这些钱实际多用于两人日常开支及裴某波包装自己。申某菊察觉其谎言后,让裴某波写下借条。2025年3月18日,裴某波趁申某菊不备,到干洗店偷走并损毁借条,后续还翻脸否认借款事实,仅同意支付3.5万元,双方矛盾彻底爆发。申某菊随即决定止损,不仅与他划清界限,还找了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借款纠纷。
3. **争执行凶后投案**:2025年4月11日19时许,裴某波与申某菊从天津返回莱芜的出租屋,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裴某波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朝申某菊胸部等要害部位捅刺数刀。经法医鉴定,申某菊身中16刀,其中5处为致命伤,最终因右胸部锐器创致肝脏破裂大失血死亡,右侧血气胸加速了死亡过程。作案后裴某波尝试割腕、吞药自杀未果,于当日凌晨驾车逃离现场,次日到河北文安县公安局左各庄派出所投案。
4. **庭审争议与一审判决**:11月7日该案一审开庭时,裴某波狡辩称是拿刀威胁时因申某菊自保抢刀才激情杀人。被害人家属与诉讼代理人都不认可检方最初指控的故意伤害罪,认为其作案手段残忍,攻击部位均为致命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审理后纠正了指控罪名,认定裴某波构成故意杀人罪。虽其有抢劫、盗窃的犯罪前科,犯罪情节恶劣,但考虑到本案由民间矛盾引发,且裴某波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处其死缓。申某菊的家属对判决基本满意,但仍计划向检方申请抗诉,希望判处裴某波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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