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近日发布批复,同意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2768.5493万元,注册资本由209000万元变更为311768.5493万元;同时同意青岛林葱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晋成为股东,两家企业持股比例均由0%增至5.92%。
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是我国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后首家获批开业的全国性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也是国内首家产业系产融结合消费金融公司,为山东省唯一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公司由海尔集团主发起设立,目前第一大股东为海尔集团(持股49%),其余主要股东包括红星美凯龙(25%)、浙江逸荣投资(16%)、北京天同赛伯信息(10%),主营个人消费贷款、场景分期等业务,依托家电、家居等生态场景深耕普惠消费金融。本次增资与股权调整后,公司资本实力显著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与业务拓展空间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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