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贪污、受贿案,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下是该案的详细情况:
1. **涉案金额与具体行为**:法院审理查明李全的贪腐行为持续十余年,且横跨多个关键职务任期。其一,2015年6月 - 2024年3月,他利用担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用欺骗、隐瞒手段非法占有相关业务收益,贪污金额达1.08亿余元;其二,2010年 - 2023年,他借助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合作、基金认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受贿金额达1.05亿余元,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合计超2亿元。
2. **从轻处罚的关键原因**:法院之所以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考虑到多个从轻处罚情节。李全在贪污、受贿犯罪中均存在未遂情节;到案后不仅如实供述自身罪行,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同时他明确表示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其贪污、受贿的实际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获得了从轻处罚。
3. **案件后续处理**:目前追缴在案的贪污所得财物已返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会继续追缴;而追缴到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则依法上缴国库。
4. **案件背景**:出生于1963年的李全长期深耕金融领域,2019年起先后担任新华人寿首席执行官、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要职,2023年8月以年龄为由辞去所有职务。2024年9月,他被官宣查处并开除党籍,通报直指其“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5月14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时,李全当庭认罪悔罪,当时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此案的宣判,既彰显了我国对金融领域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也为金融行业的“一把手”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