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印发《关于陕西太白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陕金监复〔2026〕56号),同意陕西太白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白长银村镇银行”)解散,其全部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等各项权利义务由长安银行依法承继。
据悉,太白长银村镇银行此前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报送《关于陕西太白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解散的请示》(长银村太字〔2026〕014号),经监管部门审核后,作出上述批复。
该批复明确两项要求:一是同意解散太白长银村镇银行,该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长安银行依法承继;二是太白长银村镇银行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宝鸡金融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等相关手续,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及金融市场秩序。
公开信息显示,太白长银村镇银行成立于2018年1月4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为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由长安银行发起设立,主要服务当地县域经济、小微企业及涉农客户。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已批复同意长安银行收购太白长银村镇银行,并设立长安银行太白县支行,整体承接该行资产、负债、业务及员工,此次解散批复是该进程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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